借款連帶保證本問題之甲乙兩人,是共同借款人,有連帶清償所負債務之責任
依您所述,本問題之甲乙兩人,是共同借款人,有連帶清償所負債務之責任。
「某乙未來可否以未收到借款,而主張消費借款契約不成立!?」,因為已有約定所借款項由金融機構全數撥入某甲帳戶。並也另外並約定於款項撥入至某甲帳戶同時,即視為撥入某乙帳戶。某乙難以主張消費借貸契約未成立! 「金融機構此時可否另主張某乙係某甲之連帶保證人,而要求某乙履行連帶保證責任!?」,金融機構一向的做法,不會要求某乙履行連帶保證責任,而是將某乙視為共同債務人,請求連帶清償所負債務。 欲擺脫連帶債務人之責任,須另謀方法!您目前所思考之方向絕對行不通,若尚有其他問題,請聯絡我,因為我不一定會來回顧我已答覆的借款問題。 若某甲與某乙至金融機構借款,言明雙方為連帶借款人,並約定所借款項由金融機構全數撥入某甲帳戶。另外並約定,於款項撥入至某甲帳戶同時,即視為撥入某乙帳戶,則某乙未來可否以未收到借款,而主張消費借貸契約不成立. 金融機構此時可否另主張某乙係某甲之連帶保證人,而要求某乙履行連帶保證責任! 本網頁各鏈結標題及鏈結內容歸原權利人所有 翻拷必究 優質借錢借貸-線上找我09330700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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